最新開具紅字發票答疑
全面實施營改增后,部分納稅人對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申請、怎么開具、遇到問題如何解決等并不是很清楚,本文就來說說紅字發票那些事兒。
不久前,北京市順義區國稅局辦稅服務廳的稅務人員接到一個咨詢電話,對方說:“公司收到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我們已經認證通過了,但是剛剛供貨方打來電話說這張發票金額開錯,他們又給作廢了,這張發票我們該怎么處理呢?”
正如納稅人所關心的,這樣的發票該怎么處理,是否能開具紅字發票呢?
引導員說:已經作廢的發票是不能申請紅字的,購買方認證的這筆稅款不得抵扣,已經抵扣的要作進項稅轉出,及時聯系主管稅務機關說明情況,并要求銷貨方重新開具正確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47號),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可以歸納為三種:
——購買方認證相符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
——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
其中,第一和第二種情況由購買方申請紅字信息表,第三種情況由銷售方申請紅字信息表。
“我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錯誤,在系統中不能作廢了,該怎么辦?”這是納稅人經常會遇到的問題。
順義國稅的稅務人員表示,當月開具的發票在抄報稅之前可以作廢,若發票信息已報送至稅務局端系統就不能作廢了,這種情況下要申請紅字發票。
那紅字發票要如何申請呢?
引導員說:紅字發票的申請流程分為四步:紅字信息表填開、上傳信息表至稅務局端系統、下載生成編號的信息表、銷售方開具負數發票。
目前納稅人使用的金稅盤和稅控盤兩種開票系統,具體的紅字申請路徑略有不同。
前不久,北京一家速運公司的財務人員小江來到辦稅服務廳咨詢:“我們公司開的發票被對方退了回來,說金額有誤,但是我上傳紅字信息表時總是提示藍字發票有認證記錄,不能上傳,怎么辦?”
據介紹,系統里有認證記錄說明這張專用發票已經被購買方認證了,應該由購買方申請紅字信息表,然后將審核通過并生成了編號的信息表交與銷貨方,由銷貨方開具負數發票。
引導員說:企業在上傳紅字信息表時還可能遇見以下提示:
“發票已過認證期,不能申請紅字”——銷售方應在而未在發票認證期限內填開并上傳紅字信息表。增值稅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或者購買方拒收的,銷售方應于專用發票認證期限(自開票日期起180天)內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超過認證期沒有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可以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藍字發票不是本月或上月開具的,不能上傳”——銷售方在開具紅字發票信息選擇時勾選了“因開票有誤等原因尚未交付的”。只有本月或上月開具的、尚未交付購買方的發票,在申請紅字時才能選擇這一項。不屬于這一情況的,要勾選“因開票有誤買方拒收的”才能完成上傳。
“紅字信息表金額大于藍字發票金額”——出現這個提示要先核實信息表的金額是否準確,若無錯誤,則是因為對同一張信息表重復上傳,而多數情況都是后者。
北京一家展覽公司給武漢一公司開具了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武漢公司認證后發現錯誤,申請了正確的紅字信息表,并連同發票一同退還北京公司。北京公司會計人員由于疏忽,在開具負數發票時使用了錯誤的信息表編號,并手動更改了負數發票信息以對應原藍字發票。但北京公司在次月報稅期內發現無法申報這筆銷項負數,發票也不能作廢,只好提請稅務機關處理。
引導員說:若負數發票與信息表不對應,稅務局端系統會提示核銷不通過,從而無法申報。由于北京公司負數發票的票面信息開具正確,只是使用了錯誤的信息表編號,這時需要由稅務機關進行信息表修正,將錯誤的信息表編號修正為正確的編號,企業就能正常申報了。
負數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除發票已認證抵扣的情況外,負數發票、信息表和藍字發票均要對應,否則系統報錯,不能申報。大家還要注意幾個企業端系統不能修改,需要提請稅務機關處理的情況:
——紅字信息表上傳成功后發現錯誤,需要修改或撤銷的。填錯的信息表未上傳的,可直接在開票系統中作廢,無需到大廳處理。信息表一旦上傳成功,納稅人端便不能修改,應憑紙質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加蓋公章)、情況說明(加蓋公章)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到辦稅服務廳辦理撤銷。
——負數發票開錯,但已經不能作廢的。負數發票開錯不能再申請紅字發票,因此若發現錯誤應及時作廢,并開具正確發票。若開錯的負數發票已經不能作廢,就需要向稅務機關說明情況,請稅務機關提出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