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問答第8期
出口退稅問答第9期
1.問:生產企業進料加工核銷時因金稅三期無海關進口報關單信息,致使稅務機關反饋分配率為負數,企業核對調整后無法保存。
答:請主管稅務機關做外部信息轉換,外部信息業務分別選擇:“0022電子賬冊(手冊)核銷數據、0023加工貿易正常報關單、0024加工貿易修改報關單”,企業類別選擇“海關企業代碼”,轉換字段前的值輸入老海關代碼,轉換字段后的值輸入新海關代碼,做3次外部信息轉換,正常情況下第2天稅務就可重新反饋。
2.問:外貿公司從貨源地運至港口的內陸發票可以抵扣嗎?
答:如果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3.問:想咨詢一下,現在單證不齊不允許申報,那么如果1月份財務做得銷售,2月做退稅申報的時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匯率是按1月份,還是2月份的,記銷售日期是否要改為1月份?
答: 舉例說明:生產企業1月15日出口10萬,1月記賬,2月15日前單證不齊,所屬期1月免抵退銷售額增值稅申報填10,免抵退申報填0。2月底上筆10萬單證信息齊全,3月15日前所屬期2月申報,按10萬乘以征退稅率之差作進項轉出,免抵退銷售額增值稅申報填0,免抵退申報填10。免抵退申報,匯率按1月份的,記銷售日期為1月。
4.問:母公司和子公司生產同一種產品,只是性能不同(高低),母公司購進子公司該種產品,是否可以作為視同自產貨物享受免抵退稅政策。(母公司有出口退稅資格)
答:您說的這種情況如果符合財稅[2012]39號附件4中的“經集團公司總部所在地的地級以上國家稅務局認定的集團公司,其控股(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口徑執行)的生產企業之間收購的自產貨物以及集團公司與其控股的生產企業之間收購的自產貨物”,可以享受免抵退稅政策。
5.問:對外投資的貨物視同自產出口,那不能收匯怎么處理呢?
答:根據國稅總局2013年第30號公告第11條規定:出口企業境外投資的出口貨物,不適用30號公告,因此不需要收匯就能夠辦理出口退稅,可以根據24號公告第4條、第5條、第6條規定申報出口退稅,需要提供商務部及其授權單位批準其在境外投資的文件副本。
6問:請問進料加工企業,剩下的邊角余料內銷了,那這部分邊角余料在海關進口環節繳納的增值稅可以抵扣嗎?
答: 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7.問:委托出口貨物證明申請表中有個項號 只能填兩位數,這個月我有140票,100票以后的怎么辦呢?
答:您公司在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進行《委托出口貨物證明》申請錄入時,"項號”只能錄入兩位數,您這個月有140票,就分兩份《委托出口貨物證明》申請錄入不就可以了,即兩個編號。
8.問:12月份出口本月填寫明細申報錄入,增值稅申報表填寫不得抵扣稅額29497.00,匯總表(自動生成,沒有改動)25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的抵扣稅額為空,且出現差額-29497.00,這是什么原因?
答:您公司預審反饋信息接收后,且已做了稅務機關反饋信息處理,從預審反饋信息查詢-預審疑點反饋情況查詢能查詢到疑點,但從預審反饋信息查詢-出口信息不齊情況查詢,左邊(所屬期、序號、信息不齊標志)全是空的,證明沒有信息不齊的明細記錄。
9.問:我公司是外貿企業,已經申報完2013年12月第3批次,準備申報第4批次的時候,稅務局反饋說第1、2批次有問題,需要修改,我把這兩個批次的申報數據轉為待審核,并撤銷申報數據,重新生成第1批次數據時,系統顯示生成的是第4批次,怎么能讓系統生成第1批次呢?
答:可以撤銷申報數據,生成數據時會有提示:是第幾次申報,因為您公司所屬期2013年12月已多批次申報,您想讓系統生成第1批次,可在提示生成所屬期第幾批次時,不要點擊“是”,點擊“取消”。
10.問:我們公司2013年11月底購進1000噸氯化鈣,12月出口500噸,還剩余500噸到現在還未出口,這種情況的話需要做延期申報嗎?因為有出口退稅。
答:您公司是外貿企業購進貨物準備出口,目前還沒有出口,沒有規定必須在多長時間內必須出口,但必須在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的期限內進行認證,不需要做該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延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