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答疑第16期進出口類的稅收有哪些優惠政策
一、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對下列出口貨物勞務,實行免征和退還增值稅[以下稱增值稅退(免)稅]政策:
(一)出口企業出口貨物。
出口企業,是指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稅務登記、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自營或委托出口貨物的單位或個體工商戶,以及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委托出口貨物的生產企業。
出口貨物,是指向海關報關后實際離境并銷售給境外單位或個人的貨物,分為自營出口貨物和委托出口貨物兩類。
生產企業,是指具有生產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單位或個體工商戶。
(二)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視同出口貨物。具體是指:
1、出口企業對外援助、對外承包、境外投資的出口貨物。
2、出口企業經海關報關進入國家批準的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珠澳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區域)、保稅
物流中心(B型)(以下統稱特殊區域)并銷售給特殊區域內單位或境外單位、個人的貨物。
3、免稅品經營企業銷售的貨物[國家規定不允許經營和限制出口的貨物(見附件1)、卷煙和超出免稅品經營企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經營范圍的貨物除外]。具體是指:(1)中國免稅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向海關報關運入海關監管倉庫,專供其經國家批準設立的統一經營、統一組織進貨、統一制定零售價格、統一管理的免稅店銷售的貨物;(2)國家批準的除中國免稅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外的免稅品經營企業,向海關報關運入海關監管倉庫,專供其所屬的首都機場口岸海關隔離區內的免稅店銷售的貨物;(3)國家批準的除中國免稅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外的免稅品經營企業所屬的上海虹橋、浦東機場海關隔離區內的免稅店銷售的貨物。
4、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銷售給用于國際金融組織或外國政府貸款國際招標建設項目的中標機電產品(以下稱中標機電產品)。上述中標機電產品,包括外國企業中標再分包給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的機電產品。
5、生產企業向海上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銷售的自產的海洋工程結構物。
6、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銷售給國際運輸企業用于國際運輸工具上的貨物。上述規定暫僅適用于外輪供應公司、遠洋運輸供應公司銷售給外輪、遠洋國輪的貨物,國內航空供應公司生產銷售給國內和國外航空公司國際航班的航空食品。
7、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銷售給特殊區域內生產企業生產耗用且不向海關報關而輸入特殊區域的水(包括蒸汽)、電力、燃氣(以下稱輸入特殊區域的水電氣)。
8、經海關和國家稅務部門同意實行“國內貨物進入出口監管倉庫,視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稅政策”(以下簡稱入倉退稅政策)的出口監管倉庫及所存貨物適用!硎苋雮}退稅政策的出口監管倉庫,除了具備一般出口監管倉庫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是經營出口監管倉庫的企業經營情況正常,無走私或重大違規行為,具備向海關繳納稅款的能力;…二是上一年度入倉貨物實際出倉離境率不低于99%;三是對入倉貨物實行全程計算機管理,具有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計算機管理系統;四是不得存放用于深加工結轉的貨物;五是具有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隔離設施、監管設施及其他必要的設施。
(三)出口企業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是指對進境復出口貨物或從事國際運輸的運輸工具進行的加工修理修配。
(摘自財稅[2012]39號)
(四)零稅率應稅服務的范圍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研發服務和設計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1)國際運輸服務,是指:一是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出境;二是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入境;三是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
(2)境內的單位和個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以水路運輸方式提供國際運輸服務的,應當取得《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許可證》;以公路運輸方式提供國際運輸服務的,應當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且《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范圍應當包括“國際運輸”;以航空運輸方式提供國際運輸服務的,應當取得《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且其經營范圍應當包括“國際航空客貨郵運輸業務”,或者持有《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證》且其經營范圍應當包括“公務飛行”。(3)航天運輸服務參照國際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4)向境外單位提供的設計服務,不包括對境內不動產提供的設計服務。
2、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門、臺灣的交通運輸服務以及在香港、澳門、臺灣提供的交通運輸服務(以下稱港澳臺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境內的單位和個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以公路運輸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門的交通運輸服務的,應當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具有持《道路運輸證》的直通港澳運輸車輛;以水路運
輸方式提供至臺灣的交通運輸服務的,應當取得《臺灣海峽兩岸間水路運輸許可證》并具有持《臺灣海峽兩岸間船舶營運證》的船舶;以水路運輸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門的交通運輸服務的,應當具有獲得港澳線路運營許可的船舶;以航空運輸方式提供上述交通運輸服務的,應當取得《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且其經營范圍應當包括“國際、國內(含港澳)航空客貨郵運輸業務”,或者持有《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證》且其經營范圍應當包括“公務飛行”。
3、自2013年8月1日起,境內的單位或個人提供程租服務,如果租賃的交通工具用于國際運輸服務和港澳臺運輸服務,由出租方按規定申請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自2013年8月1日起,境內的單位或個人向境內單位或個人提供期租、濕租服務,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賃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國際運輸服務和港澳臺運輸服務,由承租方按規定申請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境內的單位或個人向境外單位或個人提供期租、濕租服務,由出租方按規定申請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摘自財稅〔2013〕106號)
二、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出口貨物勞務,實行免征增值稅政策:
(一)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規定的貨物,具體是指: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出口的貨物。
2、避孕藥品和用具,古舊圖書。
3、軟件產品。其具體范圍是指海關稅則號前四位為“9803”的貨物。
4、含黃金、鉑金成分的貨物,鉆石及其飾品。其具體范圍見附件7。
5、國家計劃內出口的卷煙。其具體范圍見附件8。
6.、已使用過的設備。其具體范圍是指購進時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但其他相關單證齊全的已使用過的設備。
7、非出口企業委托出口的貨物。
8、非列名生產企業出口的非視同自產貨物。
9、農業生產者自產農產品[農產品的具體范圍按照《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財稅[1995]52號)的規定執行]。
10、油畫、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出口免稅的貨物。
11、外貿企業取得普通發票、廢舊物資收購憑證、農產品收購發票、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的貨物。
12、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
13、特殊區域內的企業出口的特殊區域內的貨物。
14、以人民幣現金作為結算方式的邊境地區出口企業從所在。ㄗ灾螀^)的邊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國家的一般貿易和邊境小額貿易出口貨物。
15、以旅游購物貿易方式報關出口的貨物。
(二)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視同出口的下列貨物勞務:
1、國家批準設立的免稅店銷售的免稅貨物[包括進口免稅貨物和已實現退(免)稅的貨物]。
2、特殊區域內的企業為境外的單位或個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3、同一特殊區域、不同特殊區域內的企業之間銷售特殊區域內的貨物。
(三)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或未補齊增值稅退(免)稅憑證的出口貨物勞務。
具體是指:
1、未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期限內申報增值稅退(免)稅的出口貨物勞務。
2.、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出口貨物勞務。
3、已申報增值稅退(免)稅,卻未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期限內向稅務機關補齊增值稅退(免)稅憑證的出口貨物勞務。
對于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可以依照現行增值稅有關規定放棄免稅,并依照本通知第七條的規定繳納增值稅。
(摘自財稅[2012]39號)
(四)下列跨境服務免征增值稅:
1、工程、礦產資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2、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
3、存儲地點在境外的倉儲服務。
4、標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5、為出口貨物提供的郵政業服務和收派服務。
6、在境外提供的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發行、播映服務。
7、向境外單位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