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答疑第26期
1.問:進項稅額轉出是指什么呢?
答: 超期出口退稅申報的,在確定免稅月份的當月作進項稅額轉出;單證齊全進行免抵退稅申報的,按照單證齊全出口額乘以增值稅征退稅率之差,作為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作進項稅額轉出,等等。
2.問:外貿公司因客戶各方面原因不付匯,單位已退稅,那我需要補交已經退稅的稅款嗎?
答:外貿企業不符合國稅總局公告2013年第30號附件3及30號公告第六條規定的,外貿企業未在退(免)稅截止期內收匯的,實行出口免稅,但前期已退稅的,先沖減,當期退稅額不足沖減的,應補繳差額部分的稅款。
3.問:我公司是外貿企業,國稅下通知說,以后預申后需要反饋,在申報系統中不知怎么操作,有的說要改一下參數設置。
答:在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進行預審信息處理-退(免)稅申報預審信息接收(接收的是壓縮包)。如果接收反饋壓縮包提示文件類型不符,進入系統維護-系統配置-系統參數設置與修改—功能配置Ⅱ—調整反饋數據讀入類型。
期貨交易所、像上交所、深交所!國務院審批4.問:我公司為解決出口配件問題想在國外設立子公司,以實物配件作為資本投資,那么此部分配件享受出口免抵退政策嗎?(我公司配件為外購的配套產品),我看財稅2012年39號文感覺應該享受退免稅,不知道這么操作可不可以?
答:根據《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規定,生產企業對外投資的境外貨物實行免抵退稅政策,所以您公司在國內設立子公司,以實物配件作為投資,此部分配件享受免抵退稅政策。
5.問:因為2013年出口有未收匯的,已經申報退稅了,這個月要做免稅處理,我在單證收齊沖減后,生成數據,匯總申報表上貨物當期不齊出現負數,我取消了暫扣標志,又生新生成數據,負數沒有了,但貨物前期收齊又有數據了,沒找出問題在哪里。是不是還應該在免稅明細里面錄入?
答:在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出口貨物明細申報錄入模塊,“出口數量”和“出口金額”錄入負數,業務類型代碼選擇“HZCJ 紅字沖減”。
6.問:我公司去年出口一批貨物,部分未收匯,退稅系統中如何操作?
答:在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出口貨物明細申報錄入模塊,“出口數量”和“出口金額”錄入負數,只錄入部分未收匯的數額,換算出未收匯的出口數量,業務類型代碼選擇“HZCJ 紅字沖減”。
7.問:我公司是生產企業,截止到2014年4月20日,有一筆2013年的貨款,一直未收匯,按照政策做免稅處理,具體如何操作。退稅和賬務兩方面?
答:您公司應該原已申報出口退稅,且已辦理退稅,截止到2014年4月20日,有一筆2013年出口的貨物未收匯,需做免稅處理。原來已辦理的退稅如何處理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企業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提供收匯資料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3年第30號公告)規定:適用30號規定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出口企業應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的次月或在確定免稅的次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免稅,前期已申報退(免)稅的,出口企業應用負數申報沖減原退(免)稅申報數據,并按現行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調整,出口企業當期免抵退稅額(外貿企業為退稅額)不足沖減的,應補繳差額部分的稅款。
在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操作:在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出口貨物明細申報錄入模塊,“出口數量”和“出口金額”錄入負數,業務類型代碼選擇“HZCJ 紅字沖減”。舉例:原未收匯金額20000元人民幣,當期需申報的免抵退稅銷售額10000元人民幣,需要錄入的負數“出口金額”,就錄入-10000元,換算出相應的出口數量。
不足沖減的,應補繳差額部分的稅款。接上例,生產企業應補繳免抵退稅額=(20000-10000)X出口退稅額。補繳稅額的會計分錄: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可紅字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貸:銀行存款。
您公司2013年出口貨物一批,當時已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免抵退稅銷售額填列,因無法收匯,本月作免稅申報,在納稅申報表上填寫免稅銷售額,因是去年的業務不需在本年免抵退稅銷售額中沖減。因都是出口額,只是明細分錄之間的調整。納稅申報表上免稅銷售額和賬務不一致不需處理,稅法允許有差異。
出口免稅是出口銷售額不計提銷項稅額,其對應的進項稅額須轉出,如果能核算清楚數額,進項轉出即可。如果不好劃分,需進項轉出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進項稅轉出轉哪個月的,是轉確認免稅收入月份2014年4月嗎?還是轉出銷售發生月份(出口報關日期2013年)的?哪個更合適?為什么?應該轉確認免稅收入月份2014年4月,因為是在所屬期4月確認免稅銷售額啊。
假如您公司免抵退稅申報時已按照出口額乘以征退稅率之差作進項稅額轉出,須將該征退稅率之差的進項稅額轉出額從這次計入主營業務成本的進項稅額轉出中扣除,注意不要重復轉出。
舉例說明:生產企業2013年12月出口100000元,單證信息齊全,增值稅征稅率17%,增值稅出口退稅率16%,按照征退稅率之差計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1000元,已作進項稅額轉出計入成本,在2014年1月已免抵退稅申報且退庫完畢。截止2014 年4月20日未收匯,須在2014年5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前申報出口免稅,不須再報免稅出口貨物勞務明細表,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寫免稅銷售額。
至于該筆免稅進項稅額轉出如何計算呢?該企業2014年4月內銷110000元,4月份無法劃分的增值稅全部進項稅額36000元。
該筆免稅需進項轉出的數額=36000X[100000/(100000+110000)]=17142.86元,由于該筆免稅在免抵退稅額申報時已按照征退稅率之差計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作進項轉出1000元,所以所屬期201404該筆免稅對應進項稅額轉出應為17142.86元減去1000元等于16142.86元,且作賬,并在所屬期201404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上體現該進項轉出,在5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前進行納稅申報。
8.問:我公司是生產企業,2014年進料加工手冊核銷后,反饋回來的調整數據不予抵扣抵減額是負數,當月沒有單證要申報,匯總表中不予抵扣抵減額是-375.63,與納稅表產生表差,這樣要怎么樣操作?
答:調整下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例如所屬期2012年2月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第25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出現差額,如果差額為正數,在2012年3月作賬,借:主營業務成本(差額)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差額),調整所屬期2012年3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2第18欄“免抵退稅辦法出口貨物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加上差額;如果差額為負數,在2012年3月作賬,借:主營業務成本(差額)紅字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差額)紅字,調整所屬期2012年3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2第18欄“免抵退稅辦法出口貨物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減去差額。
建議以后的操作步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中進項稅額轉出額中第18欄“免抵退稅辦法出口貨物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和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第25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要相同,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二第18欄"免抵退稅辦法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要根據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上的第25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填寫。舉例說明:生產企業要進行所屬期201403的增值稅納稅申報,且也要進行所屬期201403的免抵退稅申報,該企業應首先在4月初去主管稅務部門預審,如果單證信息齊全即進行出口明細錄入,生成明細數據、匯總數據;其次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按照免抵退稅匯總表上的第25欄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第18欄;最后去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正式免抵退稅申報,如此操作,該企業免抵退稅對審時出錯率會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