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答疑11.13期1
1.問:我們是生產企業,增值稅申報表上的免抵退稅銷售額應是稅款所屬期會計出口銷售額,但我們會計出口銷售額用的是當天匯率,另外增值稅申報表出口銷售額由免抵退申報做完單證不齊后自動鏈接,請問:(1)單證不齊需不需要報關單信息;(2)單證不齊是否用所屬期當月1號的匯率。
答: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中的第7欄“免、抵、退辦法出口銷售額”是企業出口并會計規定做銷售的貨物銷售額,包含當期單證信息不齊全的出口銷售額。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第2條第7項規定: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并按會計規定做銷售的貨物,須在做銷售的次月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
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中的第4欄“免抵退出口貨物勞務銷售額”是單證信息齊全的出口銷售額。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出口退(免)稅申報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1號)規定,出口企業單證信息齊全后才能進行退稅正式申報。所以生產企業只能單證信息齊全后才能進行免抵退稅正式申報。
企業出口并會計規定做銷售的貨物,包含當期單證信息不齊全貨物,匯率按照出口發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執行。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 納稅人按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折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納稅人應在事先確定采用何種折合率,確定后1年內不得變更。
2.問:我公司是生產型出口企業,想要出口舊機器到越南,請問可以退稅嗎?流程是怎樣的?我們出口20臺做服裝用的機器,其中一小部分抵扣了進項,絕大部分沒有抵扣過,現要出口,不知道政策如何?
答:生產型出口企業出口已使用過的設備實行出口退稅政策,分兩種情況處理:
第一種是出口的進項稅額未抵扣過的已使用過的設備: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第7條第3項規定: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出口的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的設備、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但按照有關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設備、非增值稅納稅人購進的設備,以及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地區的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出口在本企業試點以前購進的設備,如果屬于未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已使用過的設備,均實行增值稅免退稅辦法。
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單獨申報退稅。逾期的,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不得申報退稅。申報退稅時應填報《出口已使用過的設備退稅申報表》,提供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及下列資料: 、俪隹谪浳飯箨P單; 、谖谐隹诘呢浳,還應提供受托方主管稅務機關簽發的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以及代理出口協議; 、墼鲋刀悓S冒l票(抵扣聯)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艹隹谑諈R核銷單; 、荨冻隹谝咽褂眠^的設備折舊情況確認表》; 、拗鞴芏悇諜C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根據《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4條第6項規定:出口進項稅額未計算抵扣的已使用過的設備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按下列公式確定:
退(免)稅計稅依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金額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的完稅價格×已使用過的設備固定資產凈值÷已使用過的設備原值
已使用過的設備固定資產凈值=已使用過的設備原值-已使用過的設備已提累計折舊
上述所稱已使用過的設備,是指出口企業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3)在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的操作步驟:向導→申報系統操作向導→其他向導→其他退稅明細采集→出口已使用設備錄入→二生成其他退稅預申報→生成其他申報數據→選擇“出口已使用過的設備退稅申報表”,如果去主管稅務機關預申報,申報數據有相關電子信息且邏輯審核無誤,可以出口退稅正式申報,繼續往下操作→四生成其他退稅正式申報→生成其他申報數據→選擇“出口已使用過的設備退稅申報表”→五打印其他申報報表→打印信息及其他申報報表→選擇“出口已使用過的設備退稅申報表”。
第二種是出口的進項稅額已抵扣過的已使用過的設備:
如果符合財稅[2012]39號附件4《視同自產貨物的具體范圍》的“生產自產貨物的外購設備和原材料(農產品除外)”,可以作為生產企業的視同自產貨物實行出口免抵退稅政策,可以按照正常的免抵退稅申報步驟操作。注意:在“出口貨物明細申報錄入”時,業務類型代碼選擇“STZC-10 視同-外購設備”。
3.問:沒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稽核信息是什么原因,是我們這邊的事嗎?進項票來了除了認證之外還有什么程序?
答:出口企業去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出口退稅預申報,提示非交叉稽核相符發票疑點,說明國稅部門的出口退稅審核系統沒有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交叉稽核信息。
如果排除不屬于進貨明細申報數據錄入錯誤,可填寫《出口企業信息查詢申請表》,將缺失對應憑證管理部門電子信息或憑證的內容與電子信息不符的數據和原始憑證報送至主管稅務機關,由主管稅務機關協助查找相關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如果查詢電子數據傳輸系統有電子信息,可由主管稅務機關通過出口退稅審核系統運維上報市局、省局運維處理,來幫助企業查詢讀入增值稅專用發票交叉稽核信息。
如果在出口退(免)說期截止之日前還缺少相應電子信息如何處理?
如果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前(即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前,一般是次年4月1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仍然沒有出口報關單信息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交叉稽核信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出口退(免)稅申報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1號)第4條規定,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以下資料:
(1)《出口退(免)稅憑證無相關電子信息申報表》及其電子數據; 。2)退(免)稅申報憑證及資料。 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實,企業報送的退(免)稅憑證資料齊全,且《出口退(免)稅憑證無相關電子信息申報表》及其電子數據與憑證內容一致的,企業退(免)稅正式申報時間不受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限制。未按上述規定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退(免)稅憑證資料的,企業在退(免)稅申報期限截止之日后不得進行退(免)稅申報,應按規定進行免稅申報或納稅申報。
4.問:請問在保存“免抵退稅申報資料情況表”時,系統提示“關鍵字唯一性監測出錯,已有相同的關鍵字存在”該如何處理?
答:已存在一個本所屬期的免抵退稅申報資料情況表了,修改,回車即可。
5.問:商貿公司進項發票認證后只填在附表二的第28行嗎?25、26、27行不需要分別分析填列嗎?只累計當年的還是所有年度累計?
答:外貿企業專項用于出口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二中第28欄“待抵扣進項稅額-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抵扣”處,應為本年期末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相符的數據,也要填寫在附表二第26欄“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未申報抵扣”處,只填寫本期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