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企業出口自用舊設備如何出口退稅處理
生產企業出口自用舊設備,出口退稅如何處理?
生產企業出口自用舊設備,在出口退(免)稅規定上具體分為以下四種情況,現依次介紹:
第一種情況:生產企業如果出口屬于未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已使用過的設備,且能夠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實行增值稅免退稅辦法,退稅計稅依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金額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的完稅價格X已使用過的設備固定資產凈值÷已使用過的設備原值。
文件依據:(1)《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4條第6項規定:出口進項稅額未計算抵扣的已使用過的設備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按下列公式確定:
退(免)稅計稅依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金額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的完稅價格×已使用過的設備固定資產凈值÷已使用過的設備原值
已使用過的設備固定資產凈值=已使用過的設備原值-已使用過的設備已提累計折舊
該文件所稱已使用過的設備,是指出口企業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第7條第3項: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出口的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的設備、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但按照有關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設備、非增值稅納稅人購進的設備,以及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地區的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出口在本企業試點以前購進的設備,如果屬于未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已使用過的設備,均實行增值稅免退稅辦法。
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單獨申報退稅。逾期的,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不得申報退稅。申報退稅時應填報《出口已使用過的設備退稅申報表》,提供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及下列資料:
、俪隹谪浳飯箨P單;
、谖谐隹诘呢浳,還應提供受托方主管稅務機關簽發的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以及代理出口協議;
、墼鲋刀悓S冒l票(抵扣聯)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④《出口已使用過的設備折舊情況確認表》;
、葜鞴芏悇諜C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解讀:本條將以前出口舊設備的規定改為出口已使用過的設備,界定了已使用過的設備范圍,其中增加了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地區的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出口的設備,將《出口舊設備退(免)稅申報表》改為《出口已使用過的設備退稅申報表》,《舊設備折舊情況確認表》改為《出口已使用過的設備折舊情況確認表》。
第二種情況:生產企業如果出口已使用過,但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但其他相關單證齊全的已使用過的設備實行免稅。
文件依據:《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6條第1項:出口已使用過的設備,其具體范圍是指購進時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但其他相關單證齊全的已使用過的設備實行增值稅免稅政策。
第三種情況:生產企業如果出口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或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且已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設備,實行免抵退稅辦法。
文件依據:(1)《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附件4《視同自產貨物的具體范圍》第2條第9項:生產自產貨物的外購設備和原材料(農產品除外)屬于視同自產貨物。
(2)《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2條第1項: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和視同自產貨物及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列名生產企業出口非自產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
第四種情況:生產企業出口自制的設備屬于自產貨物出口,實行免抵退稅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