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企業自用設備已抵扣可以出口退稅嗎 如何申報
問:我公司一般貿易購買的固定資產,當時購買時候的進項稅已經抵扣,現在想出口銷售,請問一下能退稅嗎?要是能退稅,當時抵扣的進項稅還需要轉出嗎?具體如何操作?
答:生產企業出口進項稅額已抵扣過的已使用過的設備,如果符合財稅[2012]39號附件4《視同自產貨物的具體范圍》的“生產自產貨物的外購設備和原材料(農產品除外)”,可以作為生產企業的視同自產貨物實行出口免抵退稅政策,可以按照正常的免抵退稅申報步驟操作。注意:在“出口貨物明細申報錄入”時,業務類型代碼選擇“STZC-10 視同-外購設備”。生產企業購進固定資產當時抵扣的進項稅額不需要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