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出口退稅申報系統升級通知9月1日起施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于促進外貿回穩向好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27號),進一步優化出口退稅管理,更好地發揮出口退稅支持外貿發展的職能作用,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國家稅務總局對《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2號發布)進行了修訂。根據《關于發布修訂后的<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6號),現對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進行升級調整。
注:具體是否升級請詢問當地國稅局 版本號 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2.0.3.160901補丁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2.0.3.160901補丁 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2.0.3.160901補丁更新內容: 1.新增《生產型出口企業生產能力情況報告》表單,增加相應采集、申報、打印、查詢、撤銷等流程; 2.新增《出口退(免)稅企業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建設情況報告》表單,增加相應采集、申報、打印、查詢、撤銷等流程; 3.外部數據采集,優化出口貨物報關單“數據檢查”功能,在檢查過程中可直接對“關聯業務表”及“匯率”進行配置; 4.恢復《補辦出口報關單證明申請》采集、打印、申報、撤銷等功能; 5.《退(免)稅備案變更申請》校驗規則調整; 6.《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明細表》填表說明調整;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2.0.3.160901補丁更新內容: 1.新增《出口退(免)稅企業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建設情況報告》表單,增加相應采集、申報、打印、查詢、撤銷等流程; 2.外部數據采集,優化出口貨物報關單“數據檢查”功能,在檢查過程中可直接對“關聯業務表”及“匯率”進行配置; 3.恢復《補辦出口報關單證明申請》采集、打印、申報、撤銷等功能; 4.《退(免)稅備案變更申請》校驗規則調整; 5.增加增值稅發票導入和電子口岸對接出口報關單操作說明。 7.增加電子口岸對接出口報關單操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