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師問一下貨物法院判決給個人,個人賣給出口企業 企業再出口銷售可以么還有稅務和報關大概怎么操作 可以退稅么?
A:從個人手中購買貨物出口沒問題,需要個人去稅局代開發票。但是個人銷售貨物無法代開專用發票,只能代開普通發票,因此,外貿企業無法辦理出口退稅,但如果取得普通發票的,可以享受免稅(取消退稅的除外)。
2、 老師我出口給A公司,B公司付款給我也可以嗎?
A:可以。
外匯政策要求“誰出口誰收匯”(匯發2012 38號、匯發2017 3號),即哪家企業的名義報關出口,就必須要有哪家企業收取外匯,不強調必須是出口企業的客戶支付。出口退稅政策上把這類非客戶付匯叫“非進口商付匯”,國稅公告2014 51號暫停了對該非進口商付匯要加強審核的要求。因此這類業務是可以退稅的,但需要注意,必須是境外賬戶或境內開立的離岸賬戶或非居民外幣賬戶支付。
3、 出口要開票嗎?是開普票嗎?
A:目前出口發票由三種:
自制的商業發票,即報關用的Commercial Invoice;
通用機打發票,即通過網絡開票系統開具的;
普通發票,即通過防偽稅控開具的普通發票。
出口企業要視自己所在地主管稅局的要求開具哪類發票。
4、 生產企業通過一達通出口,退稅款屬于誰?
A:一達通之類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或叫外貿綜合服務平臺,是屬于代理公司。出口企業通過這類外綜企業出口。如果符合國稅公告2014 13號所規定的條件,可以按“假自營真代理”模式操作出口退稅,即由外綜企業申請退稅,需要注意的是,雖然該退稅由外綜企業申請,但是退稅款還是屬于出口企業即委托方的,外綜企業需要把退稅退還給委托方。因為外綜企業只是代理中小企業操作出口,并提供報關、收匯、融資、退稅等服務,實質上還是代理業務,外綜企業不承擔出口所發生的風險。
5、隨同貨物出口的安裝服務、質保服務、技術支持,也需要報關嗎?
A:只有貨物進出口才需要報關,向境外提供營改增服務不需要報關,收匯時可憑所簽訂的合同及發票收匯。
6、 老師我外貿公司出口通過市場采購沒有進項發票,是免稅還要交稅?
A:市場采購,是出口貨物貿易方式的一種,指在國家所指定的地區的市場聚集區,由取得市場采購經營資格的出口企業自營或代理單票不超過15萬美元的貨物出口,該貿易方式是延續原來的旅游購物貿易方式的。該貿易方式出口不退稅,是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與采購環節能不能取得采購發票沒有關系。
7、 出口時的假自營真代理,實務中,代理公司不是外貿綜合服務公司也能退稅。不是說違法嗎?那具體是怎么操作的呢?
A:代理出口時,如果代理公司不是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是不能操作“假自營真代理”的,財稅2012 39、國稅公告2013 12號對此明確說明要視同內銷征稅處理。
實務中一般這么操作的,都是倒推開票金額,即把退稅款也倒擠進發票中,做成委托方銷售貨物給代理方,代理方以“自營”即自己的出口業務模式操作出口并退稅。
8、 我公司是汽車制造行業,準備向國外進購設備,需要提前做好哪些前期工作?
A:需要先辦理進出口企業的所需資質:向商務局申請進出口權即取得《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表》、向海關辦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向電子口岸數據中心申請開通電子口岸、向檢驗檢疫局辦理檢驗檢疫企業備案、向外匯局開通外匯收支名錄、開立外幣賬戶。
如果是進口一些需要許可的貨物,還需要辦理進口許可證。